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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尊穿成我侍妾第66节(2 / 2)


  刚才落地,迟风的传讯符就接到陆霜雪给他接连传的好几个传音。

  “我已经和千红胖子汇合了!胖子真能干,元婴初的修为已经稳固啦,……”

  “我们这就回九晔城。”

  “九晔城到了,你来了就到千红在蓝田巷那个成衣铺子!”

  “君仲祈在,我已经把信给他送过去了,约了他午后见面。”

  说到最后,她的声音明显添了几分惆怅和叹息:“说真的,我真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他弄成这样,以前明明还挺好的,诶,真的是世事无常。说起来从前还是师父同意定的婚,一眨眼,师父也不在了。”

  沧海桑田,人事变迁,谁能知道,有朝一日,人和人之间的变化,会比人和狗之间还大呢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君仲祈也没有想过,有朝一日,他还会接到陆霜雪给他的信。

  一封黏了三根羊毛的信。

  其实,他和陆霜雪也算青梅竹马,他比陆霜雪大五岁,陆霜雪刚刚被赤霞剑尊接回陆家的时候,他也正好在陆家做客。

  那个才刚刚引灵气入体成功,跟在赤霞仙尊身后,她后面还跟着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,只是和明显拘谨的后者相比,她却胆子大得飞起。

  一双大眼睛骨碌碌明亮又有神,她好奇瞅了厅堂上首一眼,大大方方仰脸问:“你是我爷爷吧?”

  赤霞剑尊都还没来得及介绍,她自己就问上了,一点都不带怕的,更无丁点初知身世和初入修仙高门的敬畏。

  没错,是敬畏!

  时至今日,君仲祈回想从前,他才恍然,陆霜雪不管是仙盟乃至陆家等世家高门,她从一开始就未曾敬畏过。

  她从没把自己放在必须顺从的下位,那走到今时今日这一步,却又是那么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。

  她太独立,太有自己的思想。

  她在人群中永远那么瞩目,哪怕她的储物灵囊又扬了一个干净叮当响,把自己整了一个灰头土脸。

  她与陆家,与君家,最终渐行渐远,至无可挽回。

  君仲祈很忙很忙,经过艰苦的深渊勘察和推演,最终终于成功确定了神凤遗骨亦可用于合界。

  这一消息带回,整个九晔城都欢腾,仙盟甚至为此开了一次庆功宴,庆贺来之不易的成功。

  君仲祈手掌君氏家主权柄举足轻重,但他并无抢风头的意愿,寒暄小酌之后,遂只端坐在长案之后,不再举杯。

  这段时间,大家都很辛苦,卓见成效,也很兴奋,基本参与勘察和挪移的弟子都来了,整个大广场觥筹交错人声鼎沸,一派喧嚣。

  大乘期大能的神识覆盖极广也极强,君仲祈习惯性扫了一遍全场,却突兀发现,大广场边缘的望柱基座侧边,不知何时,静静放了一封封头黏了三根羊毛的信。

  他霍地站起来。

  隔壁长案后的云枫有点讶异,“君兄,怎么了?”

  君仲祈眼睫动了下,若无其事笑笑:“家中传信,有点家事。”

  他举杯敬了云枫一杯,二人仰首饮尽,他随即离去。

  离开宴会现场,君仲祈招来一个心腹,吩咐两句,心腹很快就将那封羊毛信取回来了。

  他揭开一看,神色霍地变了!

  ……

  长街烦嚣,两排灯柱一路铺陈到尽头,天上星子明亮,与这尘世灯火相辉映。

  陆霜雪和千红胖子说了一声,出门赴和君仲祈的约。

  她约君仲祈在千里星晖楼见面。

  她也不担心君仲祈不来,只要他看见了那封信,他就肯定会来。

  回想少年,她刚回九晔城的时候,得了长辈嘱咐,君仲祈对她多有照顾,练剑喂招练得多了,两人也熟得很了。

  她向来豪爽又热心助人,出门经常被人坑得兜里空空,有次连靴子都跑掉了,那时候她总会跑到君仲祈住的院子旁边,他当年院子是紧邻外围墙的,她往里头丢包着石子儿的羊毛信,说一根羊毛是有点急,两根羊毛就很急,三根羊毛十万火急。

  那时候她还不是仙盟的少盟主,君仲祈的父母亲也还在世。

  少年男女,两少无猜。

  就算有什么,也必不是那时候起的。

  而时至今日,事情过去了这么久,心平气和下来之后,陆霜雪得承认,君仲祈当初在明镜山庄说的,他从没想过取她性命,应当是真的。

  他大约,就只想她让出盟主之位吧。

  毕竟她和诸世家及仙盟于合界上的冲突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。

  陆霜雪的偃金大刀,当年炼制是加了离火赤练金的,这种产于离火界的已差不多绝迹的珍稀灵矿,不但有容纳神魂的属性,它甚至还能短暂容纳修士活躯。

  而大乘期修士已隐有天人之感,与巨大危机的前一夕,往往会有所感应。

  这一息,已足够陆霜雪于电光石火间保住自己。

  君仲祈是少有几个知道偃金刀有离火赤练金的人,甚至当年这离火赤练金还是他给她帮忙找到的。

  只是他大概没有想到的是,陆霜雪对凤神珠这么执着,宁可法躯湮灭,也要一把抄住它。